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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:通过网上预约,您可与管理处提前约定办理搬家手续的时间。

搬家手续办理申请流程


  • 搬家应提前三天到管理处办理手续。
  • 单元用户为租户时,需通知业主(物业所有人)到场,一起办理搬家申请手续;或出具法人、业主(物业所有人)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原件,以上资料审验后,复印存档;由双方委托人办理搬家申请手续;
  • 搬家手续第一步填写《搬家申请放行表》,双方签字盖章以示确认;
  • 管理处同申请用户和业主到现场验看当月水表、电表、空调用量,并在“搬家申请放行表”上签字确认;
  • 关闭水阀与电闸,并为申请搬家的用户办理用电报停手续;
  • 搬家用户结清当月所有费用。未到结算时间,根据计量后所估算的结果,缴纳搬家放行押金;
  • 单元用户搬家时,请把“搬家申请放行表”放行联交给当班保安员,保安员验看后,予以搬家放行;